功能主治: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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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曲美布汀。 |
人参、黄连、天花粉、杜仲、黄芪、丹参、枸杞子、沙苑子、白芍、知母、五味子、格列本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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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先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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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90 |
国药准字Z20053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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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用于阴虚燥热、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口渴喜饮、体倦乏力、多食、多尿、 消瘦;2型糖尿病见上述症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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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1~0.2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饭前温开水送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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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伤(不足0.1%)、黄疸(发生率不详):因出现过伴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脂酶(AI-P)、乳酸脱氢酶(LDH)、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伤、黄疸,需要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2.一般不良反应: 偶有口渴、口内麻木、腹泻、腹鸣、便秘和心动过速、困倦、眩晕、头痛、皮疹等,发生率约为0.4%。 |
1.孕妇、乳母禁服。 2.肝、肾功能不全者、Ⅰ型糖尿病人、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 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时禁服。 3.对磺胺药过敏者禁服。 4.白细胞减少的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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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的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较弱,需注意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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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用于阴虚燥热、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口渴喜饮、体倦乏力、多食、多尿、 消瘦;2型糖尿病见上述症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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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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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外置。 |
1.本品含格列本脲,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甲状腺功能亢进、高热、恶心和 呕吐、体质虚弱、老年人慎用。若服用不当,可能出现低血糖反应,应予 注意,如发现低血糖应立即停药请医生处理。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定血糖和肝、肾功能。 3.本品与磺胺类、保泰松、羟保泰松、四环素、氯霉素、丙磺舒、水杨酸盐、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合用,可增加降血糖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