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补气,调养脾胃。用于脾胃虚弱引起的胸闷作呕,食欲不振,精神倦怠,大便溏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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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白扁豆(去皮)、山药、南山楂(炒)、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莲子、薏苡仁(麸炒)、芡实(麸炒)、泽泻、豆蔻、化橘红、广藿香、桔梗、黄连。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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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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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Z11021030 |
国药准字H200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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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气,调养脾胃。用于脾胃虚弱引起的胸闷作呕,食欲不振,精神倦怠,大便溏泄。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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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给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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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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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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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出。儿童用药: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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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补气,调养脾胃。用于脾胃虚弱引起的胸闷作呕,食欲不振,精神倦怠,大便溏泄。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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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