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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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每粒胶囊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24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PV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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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山西中远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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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492 |
国药准字H2002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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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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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一次50mg,一日1~2次,每周可递增50~100mg,至一日200~300mg,分2~3次服。每2周测血和尿尿酸水平,如已达正常水平,则不再增量,如仍高可再递增。但一日最大量不得大于600mg。2.儿童治疗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常用量:6岁以内每次50mg,一日1~3次;6~10岁,一次100mg,一日l~3次。剂量可酌情调整。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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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过敏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皮肤红斑、皮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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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剂量应酌情调整。老年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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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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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关节炎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 2.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 3.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 4.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结石及不宜用促尿酸排出药者。 5.本品必须由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至有效量维持正常血尿酸和尿尿酸水平,以后逐渐减量,用最小有效量维持较长时间。 6.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不宜与铁剂同服。 7.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血尿酸及24小时尿尿酸水平,以此作为调整药物剂量的依据;8.有肾、肝功能损害者及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9.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10.如果出现任何皮肤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体征应当立即停药,及时到皮肤科诊治;有肾或肝损害的应减少剂量;肾功能不全者应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
1.本药物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