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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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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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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凯孚(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凯孚(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主要成分

雷尼替丁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0472

国药准字S200900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 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

副作用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禁用。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禁用。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经验有限,孕妇内安全使用本品的方法尚未建立。因此,当孕妇病情十分需要使用本品时,应由临床医生仔细斟酌,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 2.无资料显示使用本品后干扰素是否经母乳分泌,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时应考虑本品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老人用药:对患有心脏病、癌症晚期的老年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中都应做心电图检查,遵医嘱调整或停止使用本品。

成分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药理作用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1.本品是利用携带人白细胞干扰素α2b基因质粒的重组假单胞菌生产的,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2.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3.干扰素对肿瘤细胞具有直接抑制作用,能调节宿主抗肿瘤免疫反应并通过抑制、分解肿瘤细胞生长所需因子等作用改变宿主与肿瘤细胞的关系。4.干扰素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5.急性毒理试验:小鼠腹膜内及静脉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