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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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雷尼替丁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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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九华华源集团滁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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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472 |
国药准字H34021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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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湿疹、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红斑天疱疮、疱疹样皮炎、多形红斑、结节性红斑、药物性皮炎、虫咬皮炎、日光性皮炎、念珠菌感染、花斑癣、甲沟炎、脓疱病、痤疮、酒渣鼻、脂溢性脱发、斑秃、白癜风、黄褐斑、扁平疣、寻常疣、跖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疥疮、头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疥疮、螨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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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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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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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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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湿疹、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红斑天疱疮、疱疹样皮炎、多形红斑、结节性红斑、药物性皮炎、虫咬皮炎、日光性皮炎、念珠菌感染、花斑癣、甲沟炎、脓疱病、痤疮、酒渣鼻、脂溢性脱发、斑秃、白癜风、黄褐斑、扁平疣、寻常疣、跖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疥疮、头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疥疮、螨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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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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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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