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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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雷尼替丁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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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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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472 |
国药准字H1096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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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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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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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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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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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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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本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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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妊娠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4、本品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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