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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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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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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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38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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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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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g(1粒),一日1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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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能会引起消化功能失调,如上腹痛、恶心、腹泻,很少因此而停药,饭后用药可减轻或避免消化系统的副作用。2.疹:一般为丘疹样红斑、湿疹或痒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3.罕见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骨髓抑制,主要发生在肾功能不全病人中,如发生此类不良反应,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上述不良反应一般在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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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酌情调整剂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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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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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 2.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 3.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统结石以及不宜用促尿酸排除药者。 4.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不宜与铁剂同服。 5.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血尿酸及24小时尿尿酸水平。 6.有肾、肝功能损害者及老年人应谨慎用药。 7.驾驶及操作机器者慎用本品。 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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