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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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塞膦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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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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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19 |
国药准字H2001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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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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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一片)。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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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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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除非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害性更大并无其它更安全药物替代时,才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本品对哺乳婴儿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临床试验资料表明,老年人和年轻人在服用本品时无安全性和有效性上的差异,但不排除老年人个体对本品具有高敏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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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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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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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的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