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瘀生新,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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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白芷、土鳖虫、川芎、当归、红花、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薄荷脑、颠茄流浸膏、硫酸软骨素、盐酸苯海拉明。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 |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着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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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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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80021 |
国药准字Z35020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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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瘀生新,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瘀痛。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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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处,贴敷,1~2日更换一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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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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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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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瘀生新,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瘀痛。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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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凡对橡皮膏过敏及皮肤有破伤出血者不宜贴敷。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本品含苯海拉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经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