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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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穿心莲、一枝黄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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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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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Z2009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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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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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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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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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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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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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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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