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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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要成分为甲硝唑。其化学名为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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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中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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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H1093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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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牙周炎、牙龈炎、复发性口腔溃疡、口腔粘膜创伤等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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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用棉签擦干黏膜后,粘附于口腔患处,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使用,溶化后可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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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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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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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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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牙周炎、牙龈炎、复发性口腔溃疡、口腔粘膜创伤等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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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抗厌氧菌药,作用机制为阻碍细菌代谢,对专性厌氧菌有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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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 2.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