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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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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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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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H1094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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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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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经眼给药:一次约0.1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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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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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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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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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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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盐酸环丙沙星属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止细菌中的DNA旋转酶,干扰DNA功能,导致细菌死亡。对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杀菌作用,对淋球菌作用最强;对革兰阳性菌亦有一定的杀菌效果。又与其它抗菌素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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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采用相应措施。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