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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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沉淀蛋白质后制得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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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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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H37023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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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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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l-2ml,一日1次,15--30天为1疗程。球结膜下注射。一次0.5ml,一日1次,12-15天为1疗程。眼浴。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5倍,用眼杯洗眼,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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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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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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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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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含有多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及微量钙、镁等,有促进眼组织的新陈代谢、伤痕愈合、吸收炎症渗出,并能促进眼角膜上皮组织的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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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眼敷、眼浴等适于不宜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