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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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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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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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H20093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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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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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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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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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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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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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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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品局部治疗为辅。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3.用药前需就诊,以明确是否需先进行清创处理。4.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