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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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等。化学名:(±)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喹啉—3—羧酸盐酸盐分子式:C17H19F2N303·HCL分子量:38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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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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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H1098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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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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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滴眼,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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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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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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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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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眼部刺痛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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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滴眼时,使用时若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