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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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消旋山莨菪碱,硫酸软骨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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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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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H2006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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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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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滴眼。滴后闭眼1分钟,一日2次,一次1~2滴,3个月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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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青光眼患者及眼内压高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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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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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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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轻微的瞳孔扩大,视近物模糊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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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2.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