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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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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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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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07 |
国药准字H20044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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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治疗眼睑炎、泪囊炎、睑腺炎、结膜炎、睑板腺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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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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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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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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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于治疗眼睑炎、泪囊炎、睑腺炎、结膜炎、睑板腺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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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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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仅用于滴眼。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