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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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 |
盐酸氟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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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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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48 |
国药准字H20064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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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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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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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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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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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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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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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未满18岁儿童和青少年在临床试验中,抗抑郁药治疗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相比较,更容易发生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敌对行为(主要是攻击、对立行为和发怒)。本品只适用于治疗8岁至18周岁儿童和青少年的中重度抑郁发作,不用于其他适应症。如果根据临床需要应当给予本品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小心观察自杀性症状的表现。涉及青少年长期用药安全性(包括对生长发育、性成熟、认知、情感和行为的发展影响)的资料很有限。在一个为期19周的临床研究中发现,服用氟西汀减少青少年的身高和体重增加(见不良反应)。尚未确定氟西汀是否影响这些人达到正常成年人的身高。氟西汀对青春期发育影响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不良反应)。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后应注意监测青少年的成长发育指标(包括身高、体重和TANER发育阶段)。如发现其中某项落后于正常发育,应转诊儿科医生处理。在儿科的临床试验中常发现躁狂和轻度躁狂病例(见不良反应)。建议对躁狂和轻度的躁狂的发生进行定期监查。如发生躁狂,立即停药。医生在处方时应详细与儿童/青少年患者和/或其父母讨论治疗的利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