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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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
三七、骨碎补(炒)、红花、五灵脂、续断、大黄(制)、苏木、没药(制)、赤芍、当归、地龙等1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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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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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764 |
国药准字Z2202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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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通络散瘀。用于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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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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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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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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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通络散瘀。用于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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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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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