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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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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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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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764 |
国药准字Z41021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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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温中健脾。用于脘腹冷痛,肢冷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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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
口服。一次8-12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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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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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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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温中健脾。用于脘腹冷痛,肢冷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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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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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不适用于急性肠胃炎,泄泻兼有大便不畅,肛门灼热者。 3.高血压、心脏病、肾病、咳喘、浮肿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中有附子,服药后如有血压增高、头痛、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慢性肠胃炎、泄泻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