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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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麝香、人工牛黄、连翘、金银花、水牛角浓缩粉。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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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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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563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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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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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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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服; 2.属寒闭神昏者忌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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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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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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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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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治疗高热神昏、小儿急惊风,难以口服者,可在医师指导下鼻饲给药。 4.运动员慎用。 5.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6.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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