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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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麝香、人工牛黄、连翘、金银花、水牛角浓缩粉。 |
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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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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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563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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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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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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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服; 2.属寒闭神昏者忌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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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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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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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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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治疗高热神昏、小儿急惊风,难以口服者,可在医师指导下鼻饲给药。 4.运动员慎用。 5.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6.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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