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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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麝香、人工牛黄、连翘、金银花、水牛角浓缩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 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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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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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563 |
注册证号H2013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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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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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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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服; 2.属寒闭神昏者忌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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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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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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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止渴除烦。用于身热烦躁,昏迷不醒,舌赤唇干,谵语狂躁,头痛眩晕,惊悸不安、小儿急热惊风。 |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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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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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治疗高热神昏、小儿急惊风,难以口服者,可在医师指导下鼻饲给药。 4.运动员慎用。 5.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6.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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