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血、散寒、止痛。用于筋骨痛,急性挫伤,扭伤,风湿痛,关节痛,胁痛,肌肉酸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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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生川乌、防己、山柰、延胡索、透骨草、干姜、樟脑、辣椒、冰片、蟾酥、薄荷脑、水杨酸甲酯。  | 
                        
                             本品活性成分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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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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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453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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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寒、止痛。用于筋骨痛,急性挫伤,扭伤,风湿痛,关节痛,胁痛,肌肉酸痛等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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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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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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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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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大人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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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舒筋、活血、散寒、止痛。用于筋骨痛,急性挫伤,扭伤,风湿痛,关节痛,胁痛,肌肉酸痛等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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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凡对橡胶膏过敏、皮肤破损处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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