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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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主要成分为穿心莲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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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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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Z2013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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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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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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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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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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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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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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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