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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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广藿香、紫苏叶、香薷、陈皮、厚朴(姜炙)、枳壳(炒)、砂仁、白扁豆(炒)、山楂(炒)、六神曲(炒)、麦芽(炒)、茯苓、甘草、滑石、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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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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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Z140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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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胃脘胀痛、呕吐酸水、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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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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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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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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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胃脘胀痛、呕吐酸水、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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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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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