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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水

藿香正气水

非处方药 医保

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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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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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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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藿香正气水
藿香正气水
盐酸格拉司琼片
盐酸格拉司琼片
主要成分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盐酸格拉司琼,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3,1]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生产企业

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022

国药准字H109702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一种高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制,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3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4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应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 5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 6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 7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 8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吸收略有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