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关节痛、肩痛、肌肉酸痛、跌打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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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丁公藤,麻黄,当归,白芷,乳香,肉桂油,薄荷脑等。 辅料为橡胶、松香。 |
阿法骨化醇化学名:(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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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黄石卫生材料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分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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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54 |
国药准字J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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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关节痛、肩痛、肌肉酸痛、跌打损伤等。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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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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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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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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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关节痛、肩痛、肌肉酸痛、跌打损伤等。 |
骨质疏松症、佝偻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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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药品为外用药。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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