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三硅酸镁0.0125克、氢氧化铝0.05克、海藻酸0.25克。辅料为: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天南星(制)、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
| 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232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乳腺囊性增生病、乳腺纤维腺瘤、乳腺纤维病、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导管扩张症合并感染、乳腺导管瘘、乳腺导管周围炎、乳腺结核、乳腺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感染、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扩张症、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周围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结核、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炎。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后、睡前或发病时嚼碎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
| 副作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阑尾炎、急腹症或肠梗阻、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腹泻者禁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禁忌 |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成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乳腺囊性增生病、乳腺纤维腺瘤、乳腺纤维病、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导管扩张症合并感染、乳腺导管瘘、乳腺导管周围炎、乳腺结核、乳腺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感染、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扩张症、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周围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结核、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炎。 |
|
|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本品,偶见发生肾硅酸盐结石。 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剂量服用时可出现眩晕、昏厥、心律失常或精神症状,以及异常疲乏无力(高镁血症或其他电解质失调)。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4.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2、对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相关研究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