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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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硫酸沙丁胺醇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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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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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99 |
国药准字H32024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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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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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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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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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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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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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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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作用于支气管肾上腺素受体,松弛平滑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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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