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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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半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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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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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99 |
国药准字H20057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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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矽肺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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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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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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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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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矽肺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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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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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开水冲服会影响疗效,应以温开水冲服(<=40℃);2、应用本品时应临时溶解,一次性服完;3、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和支气管哮喘重症患者慎用;4、本品与铁、铜等金属及橡胶、氧气、氧化物接触可发生不可逆性结合而失效,应避免接触;5、应避免与酸性较强药物合用,后者可使其作用明显降低;6、不可与活性炭同服,同服时本品54.6%-96.2%被活性炭吸附;7、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增高、消除t延长,应适当减量;8、本品可减低青霉素、头孢菌素、四环素等的药效,不宜混合或同服,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9、本品与碘化油、糜蛋白酶、胰蛋白酶配伍禁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