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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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孟鲁司特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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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分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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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99 |
国药准字J2013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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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炎、运动诱发的呼吸困难、季节性过敏反应、常年性过敏反应、儿童哮喘、儿童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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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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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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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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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炎、运动诱发的呼吸困难、季节性过敏反应、常年性过敏反应、儿童哮喘、儿童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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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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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取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服用本品的患者有精神神经事件的报道(见不良反应)。由于其他因素也可能导致这些事件,因此不能确认是否与本品相关。医生应与患者和/或护理人员探讨这些不良事件。患者和/或护理人员应被告知,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应通知医生。(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