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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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
甲磺酸溴隐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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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亿能普药业有限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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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990 |
国药准字HJ2016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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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用于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以及其他系统中的某些疾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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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应在就餐时口服:1.月经周期不正常及不孕症:根据需要一次l/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一日2-3次,必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1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mg),每日2~3次。应不间断治疗,直至月经周期恢复正常和/或重新排卵。如果需要,可连续治疗数个周期以防复发。2.高泌乳激素症:根据需要一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每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4-8片/日(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0-20mg),具体方案应依据临床疗效和副作用而定。3.肢端巨大症: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1-1.5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3.75mg),根据临床反应和副作用逐步增加至一日4-8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0-20毫克)。4.抑制泌乳:一日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5毫克),早晚各1片,连服14天。为预防泌乳,应尽早开始治疗,但不应早于分娩或流产后4小时。治疗停止后2-3天,偶而会有少量泌乳,此时可以再用原剂量重复治疗1周即可停止泌乳。5.产褥期乳房肿胀:单次服用1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mg),如果需要.6-12小时后可以重复服用,不会抑制泌乳。6.产后初期乳腺炎:与抑制泌乳剂量相同,应与抗生素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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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许多患者服药后头几天可能会发生恶心、呕吐、头痛、眩晕或疲劳,但不需要停药。在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之前1小时服服某些止吐药如乘晕宁、吐来抗、胃复安等可抑制恶心头晕。极少数病例中服用本品后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因此建议对于能够走动的患者应测量站位血压。在大剂量治疗时,可能会发生幻觉、意识精神错乱、视觉障碍、运动障碍、口干、便秘、腿痉挛等。这些副作用均为剂量依赖性,减量就能够使症状得到控制。在长期治疗中,特别对于有雷诺氏现象病史者,可能偶发可逆性低温诱发指趾苍白。国外已有患者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类药品冶疗帕金森病后出现病理性赌博、性欲增高和性欲亢进的病例报告,尤其在高剂量时,在降低治疗剂量或停药后一般可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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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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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怀孕后通常应在第1次停经后停服本品。垂体肿瘤有时会在妊娠期间迅速增大,这也可发生于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已经能够怀孕的妇女。为谨慎起见,应当对患者实施严密监测以便发现垂体增大的迹象,这样甲磺酸溴隐亭片在必要时就能够再次应用。流产后、死胎、新生儿死亡等特殊情况下,在医生指导下用于抑制产褥期泌乳,不推荐作为抑制生理性泌乳的常规用药。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和/或有严重精神病史的产后或产褥期妇女不可使用本品,接受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的产后妇女应注意监测血压,特别是在治疗的第一天。产后妇女应用甲磺酸溴隐亭片抑制泌乳时,注意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并且避免同时应用其他麦角碱衍生,已罕见发生高血压、心肌梗塞、癫痫发作或脑卒中以及精神疾病等。儿童用药:尚无15岁以下儿童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无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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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用于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以及其他系统中的某些疾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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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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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
1.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生育能力可能恢复,因此应建议不希望怀孕的育龄妇女采取可靠的(非激素)避孕措施。而想要怀孕 的育龄妇女在已证实怀孕后则应即刻终止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停药后流产发生率未见提高,甲磺酸溴隐亭片对早期妊娠(8周之内)无副作用。垂体腺瘤患者停服 甲磺酸溴隐亭片后怀孕时,整个妊娠期间都应密切监测,并且有必要定期进行视野检查。 2.垂体腺瘤患者有瘤体增大的迹象时,应重新应用甲磺酸溴隐亭片进行治疗。治疗乳腺疼痛及结节性和/或囊性乳腺疾病时,应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 3.应用本品抑制产褥期泌乳,特别在治疗第一周,建议不定期检查血压。一旦发生高血压,伴有持久性严重头痛,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 4.对有胃肠道出血病史的肢端肥大症患者最好应用替代治疗方案,如果必须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也应该告知他们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任何胃肠道反应。 5.有精神病史或严重心血管病史的病人服用大剂量甲磺酸溴隐亭时,需要小心谨慎。 6.治疗与高泌乳素血症无关的女性患者时,应当给予最低有效剂量,以避免发生血浆泌乳素水平低于正常水平,否则将有可能引起黄体功能障碍,绝经后妇女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月经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