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该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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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尼美舒利。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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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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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国药准字H20067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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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该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血症,抽搐,骨疼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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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 |
口服。根据患者血清钙浓度,在严密监测下调整给药剂量。 1、慢性肾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症:成人每日一次,每次0.5-1.0Oug(2-4粒)。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2、甲状腺功能低下及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疾病:成人每日一次,每次1.0-1.0Oug(4-16粒)。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3、小儿用药:每日一次。骨质疏松口服剂量为0.01-0.03ug/kg体重,其他疾病口服剂量为0.05-1.0Oug/kg体重,根据疾病、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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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等。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该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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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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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该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血症,抽搐,骨疼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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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该品属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1.严重的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急性肾衰:因出现过伴有血清钙上升的急性肾衰,故应定期观察血清钙值及肾功能,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2)肝功能异常、黄疸:因出现过伴有AST(GOT)、ALT(GPT)、AL-P值上升的肝功能异常及黄疸,故应认真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妥善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便秘、胃痛、呕吐、腹部腹痛、胃部不适、消化不良、口内异样感、口渴等。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焦躁、倦怠无力、眩晕、麻木、嗜睡、记忆力减退、耳鸣、听力下降、背痛、肩痛、下肢重、胸痛等。 (3)循环系统:轻度血压上升、心悸。 (4)肝脏:GOT、GPT、LDH、3-GTP上升。 (5)肾脏:BUN,肌酐值上升,(肾功能降低时)肾结石。 (6)皮肤:瘙痒、皮疹、热感。 (7)眼:结膜出血。 (8)骨:关节周围钙化(骨化形成)。 (9)其它:声哑、浮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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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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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防止过量给药,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测定血清钙浓度,调整剂量以不超过血清钙正常水平为限。 2.出现高钙血症,应立即停药,直至血清钙水平降低至正常值后,再减量开始服药。 3.高磷血症患者服药时,应与磷酸结合剂合用,以使血清鳞水平下降。 4.正在服用抗血凝剂、抗癫痫药、抗酸铝剂、含镁或含钙制剂、噻嗪类利尿剂、洋地黄糖甙药物的患者,请遵医嘱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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