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以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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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苯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化学名称:(2-丁基-3-苯并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盐酸盐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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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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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58 |
国药准字H3702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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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以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 |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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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20mg)。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20mg)。标准给药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片(20mg);剂量可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片(40mg)。3.原发性高血压:每日2次,每次1片(20mg)。标准给药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片(20mg);剂量可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片(40mg)。 |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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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2.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3.重度主动脉瓣狭窄。4.不稳定型心绞痛。5.近期心肌梗塞(最近4周内)。6.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7.孕妇。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 房室传导阻滞; ③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①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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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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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鼠实验已证实胺碘酮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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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以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 |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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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尤其在治疗开始时,常见下列症状,但通常是瞬时的;头疼、面红或皮肤发红并伴有热感(红斑)、上下肢红肿、疼痛(肢红痛)。偶有脉搏加快(心动过速)、心悸及因血管扩张引起的下肢水肿。偶见头晕及疲劳。也偶有上下肢麻刺感及血压降至正常值以下(低血压反应)的报道。2.罕见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腹胀及腹泻)。罕见皮肤变态反应(如:瘙痒、荨麻疹及皮疹)。罕见血常规异常(如: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数降低,以血小板减少引起的皮肤及黏膜出血)。3.在接受长期治疗的患者中,罕见牙龈增生,停药后该症状自行消失。4.极罕见肝功能异常(肝内胆汁郁积、转氨酶升高)、血细胞降低(粒细胞缺乏症)、皮肤及黏膜出血点(紫癜)、剥脱性皮炎、光照性皮炎以及急性全身性变态反应(如:皮肤及黏膜肿胀、喉头水肿、支气管肌肉痉挛,包括致命性呼吸窘迫),这些反应将在停药后消失。5.罕见乳房肿胀(男子女性型乳房),尤其是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老年男性患者,停药后会症状自行消失。罕见血糖升高,该反应通常出现在糖尿病患者中。6.在服用高剂量的患者中,个别出现肌肉疼痛、手指震颤以及轻微的一过性视力改变。7.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由于血压降低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昏厥)。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发生心绞痛发作;若患者有心绞痛病史,心绞痛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及严重程度会有所增加。8.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肾功能恶化。应特别注意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由于血管扩张可能会导致血压的明显降低。9.在接受治疗的第一周,尿量会较前有所增加。10.如果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发现有本说明书中未记载的不良反应,请即刻向医生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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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及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在咨询医生后,及特殊监护条件下,才可服用本品。即使患者仅在过去出现过上述情况,也应该如此操作。虽然在心绞痛患者硝苯地平引起的低血压一般是适度的并可以耐受,但偶尔会出现血压过度下降,患者不能耐受。这种现象常出现在开始用药,剂量增加和合并应用β受体阻滞剂患者。曾有报道合并应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患者在进行冠状动脉分流术时,使用大剂量芬太尼出现严重低血压或需要增加血容量。这种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出现,也可能在单用硝苯地平,低剂量芬太尼,其他外科手术过程或麻醉药时出现。在使用硝苯地平治疗患者需使用大剂量芬太尼时,医生应注意这类问题,如若可能手术前(至少36小时)体内硝苯地平应洗脱。2.使用硝苯地平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患者心绞痛或心肌梗塞可能增加。极少见,特别是有严重的闭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发作的频率、持续时间或程度增加。但机制尚不明确。3.逐渐减少β受体阻滞剂的用量比在使用硝苯地平前骤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要好。近期停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可能出现停药综合症,心绞痛增加,可能与儿茶酚胺的敏感性增加有关。极少见,通常是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患者,开始使用硝苯地平后出现心力衰竭,具有主动脉狭窄的患者具更大的风险性。4.由于肝功能不全患者对硝苯地平的分解延缓,医生应严密监控用药过程。如果需要,应减少用药剂量。5.对重度脑循环(脑血管疾病)患者应采取低用药剂量。6.对恶性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应注意由于血管扩张可能出现的血压显著降低。7.对于从事车辆驾驶、机械操作及无适当安全防范措施人员,由于用药个体反应不同,本品可能会影响其应答能力。此影响主要出现在治疗初期、剂量增加、药物更换或同时饮酒时。因此从事上述工作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接受定期的临床随访。8.若服用本品的剂量过低或漏服,不可一次服用双倍剂量的本品,应按处方规定的给药间隔服用下一个正常剂量。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①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②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 ②Q-T延长综合征; ③低血压;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③肝功能; 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