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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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我环索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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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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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0 |
国药准字H44024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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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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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其有效维持剂量可以减少到100μg。 虽然早上使用环索奈德是有效的,但最好还是在傍晚使用。具体是在早上使用还是傍晚使用请遵医嘱。 在使用了环索奈德后24小时内症状会有所改善。一旦症状被控制,环索奈德的剂量就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给予,减少到最适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 使用指导:需要指导患者正确的使用吸入器。 如果吸入器是新的或者超过一周未使用,在使用时要将前3喷释放。本药为气雾剂,在使用前无需振荡。应指导患者将盖子打开,按照图的方法将口管放入口中,嘴唇含住接口管,迅速深吸气,在吸气同时,压下吸入器的上部,在药液喷入后即将吸入器拿离口腔,并屏住呼吸10秒钟,或者直到能屏住呼吸的时间,最后,缓慢吸气并盖上盖子。在使用过程中,患者不能将气体吸入吸入器中。 每周都要用干布擦拭接口管。禁止清洗吸入器或者把吸入器放入水中。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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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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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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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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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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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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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着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 3.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 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其余详见说明书)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