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我环索奈德。 |
布洛芬 |
|
生产企业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0 |
国药准字H2013306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用法用量 |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其有效维持剂量可以减少到100μg。 虽然早上使用环索奈德是有效的,但最好还是在傍晚使用。具体是在早上使用还是傍晚使用请遵医嘱。 在使用了环索奈德后24小时内症状会有所改善。一旦症状被控制,环索奈德的剂量就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给予,减少到最适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 使用指导:需要指导患者正确的使用吸入器。 如果吸入器是新的或者超过一周未使用,在使用时要将前3喷释放。本药为气雾剂,在使用前无需振荡。应指导患者将盖子打开,按照图的方法将口管放入口中,嘴唇含住接口管,迅速深吸气,在吸气同时,压下吸入器的上部,在药液喷入后即将吸入器拿离口腔,并屏住呼吸10秒钟,或者直到能屏住呼吸的时间,最后,缓慢吸气并盖上盖子。在使用过程中,患者不能将气体吸入吸入器中。 每周都要用干布擦拭接口管。禁止清洗吸入器或者把吸入器放入水中。 |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
|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禁忌 |
|
|
|
成分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着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 3.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 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其余详见说明书)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