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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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50毫升)含水杨酸甲酯1.5克,盐酸苯海拉明0.09克,薄荷脑1.2克,樟脑1.95克,麝香草脑0.15克。辅料为:乙醇。 |
活性成份: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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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德国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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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36 |
JX2000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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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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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患处,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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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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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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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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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山地明转换为:治疗开始时应以1:1的比例转换。在最初4-7天内,应监测环孢素的全血谷浓度,此外,在最初的2个月内,应对临床安全性指标诸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监测。2.建议用异性单克隆抗体(母药的测定)来测定环孢素的全血浓度;高压液相层析法[(HPLC)也用于母药的测定]也可采用。3.若环孢素谷浓度超出治疗范围和/或临床安全性指标恶化时,应相应地调整剂量。除皮质激素外,本药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4.过度使用免疫抑制剂会增加感染机会及产生淋巴瘤的可能性。用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高血钾饮食、含钾药物或保钾利尿药,因为本药偶可引起高钾血症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钾症。5.在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疗效可能会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过敏体质者慎用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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