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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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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50毫升)含水杨酸甲酯1.5克,盐酸苯海拉明0.09克,薄荷脑1.2克,樟脑1.95克,麝香草脑0.15克。辅料为:乙醇。 |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着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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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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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36 |
国药准字Z35020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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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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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患处,一日数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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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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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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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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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