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小儿及老年体弱便秘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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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甘油,辅料为:纯化水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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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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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049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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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及老年体弱便秘者的治疗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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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瓶盖取下,瓶口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只,儿童一次半支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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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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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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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小儿及老年体弱便秘者的治疗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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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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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刺破或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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