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索洛芬钠胶囊
山西天源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2-[4-(2-氧代环戊烷-1-基甲基)苯基]丙酸钠二水合物。 |
淫羊藿、续断、补骨脂、地黄、丹参、知母。 |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源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45 |
国药准字Z2002533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 1.用于适应症1或2时,成人一次60mg(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本项包含不能计算频度的不良反应报告) 总病例13486例中,报告有副作用的有409例(3.03%)。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详):会引起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溶血性贫血,故应进行血液检查并发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3)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4)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详)肾病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详):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他非甾体类消炎 |
本品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等;3.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胆红素等升高,严重者可出现肝衰竭;4.全身症状:乏力、外周水肿、尿色加深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 2.大鼠的动物试验有延迟分娩的报告。 3.妊娠晚期大鼠给药试验,有收缩胎仔动脉导管的报告。故妊娠晚期妇女禁用本品。 4.大鼠动物试验有乳汁吸收的报告,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或小儿用药的安全性。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高龄患者易出现不良反应,故应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用药。 |
|
|
成分 |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通过其乳汁分泌。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重症感冒期间不宜服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 4.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自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本品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 6.患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并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