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沉淀蛋白质后制得的灭菌水溶液 |
|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50 |
国药准字H3702375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l-2ml,一日1次,15--30天为1疗程。球结膜下注射。一次0.5ml,一日1次,12-15天为1疗程。眼浴。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5倍,用眼杯洗眼,一日1-2次。 |
|
|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本品含有多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及微量钙、镁等,有促进眼组织的新陈代谢、伤痕愈合、吸收炎症渗出,并能促进眼角膜上皮组织的再生。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眼敷、眼浴等适于不宜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