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50 |
国药准字Z4502233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无说明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夺取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