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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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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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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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50 |
国药准字H20052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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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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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本品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适量水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口服,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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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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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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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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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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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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