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多莫德。 |
|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50 |
国药准字H2010010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1.呼吸道反复感染(气管炎、支气管炎);2.耳鼻喉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咽炎、扁桃体炎)。3.泌尿系统反复感染。4.妇科反复感染,可用于预防感染性期病症,缩短病程,减轻疾病的严重度,减少反复发作次数,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菌药物治疗的辅助用药。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给药。儿童:急性期用药:每次1袋(0.4克),每日二次(早晚各一次),共二周或遵医嘱;预防用药:每次1袋(0.4克),每日一次(早餐前),连续60天或遵医嘱。成人:急性期用药:每次2袋(0.8),每日二次(早晚各一次),共二周或遵医嘱;预防用药:每次2袋(0.8克),每日一次(早餐前),连续60天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1.呼吸道反复感染(气管炎、支气管炎);2.耳鼻喉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咽炎、扁桃体炎)。3.泌尿系统反复感染。4.妇科反复感染,可用于预防感染性期病症,缩短病程,减轻疾病的严重度,减少反复发作次数,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菌药物治疗的辅助用药。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一般无须停药治疗。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高敏体质者慎用;因食物会影响药物吸收,所以,本品应在餐前或餐后2小时左右服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