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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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苍耳子、野菊花、鹅不食草、白芷、防风、墨旱莲、白芍、胆南星、甘草、蒺藜、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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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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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50 |
国药准字Z4402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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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消炎,通窍。用于治疗慢性鼻炎引起的喷嚏、流涕、鼻塞、 头痛,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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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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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本品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其禁忌为:1.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2.癫痫患者。3.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4.对本品高度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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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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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消炎,通窍。用于治疗慢性鼻炎引起的喷嚏、流涕、鼻塞、 头痛,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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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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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胃溃疡患者宜饭后服用。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轻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本药中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属于烃胺类抗组胺药物。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有下列需要注意的问题:1.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2.下列情况慎用:婴幼儿;孕妇;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低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者;肝功能不良者不宜长期服用;哺乳妇女;哮喘患者;慢性过敏反应患者不宜长期单独使用,以免产生耐药性。3.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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