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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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牡丹皮、仙茅、首乌藤。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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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承德天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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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93 |
国药准字Z1302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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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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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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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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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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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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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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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候者。 3.服药中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