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牡丹皮、仙茅、首乌藤。 |
辣椒浸出液、陈皮浸出液、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辅料为乙醇、香精。 |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93 |
国药准字Z320211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痛经、头痛、腹痛、牙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涂擦患处,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痛经、头痛、腹痛、牙痛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有明显内出血者,宜先止血后用药。2皮肤过敏者停用,酒精过敏者慎用。3本品为外用擦剂,勿入口、眼;擦药处禁贴膏药。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