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牡丹皮、仙茅、首乌藤。 |
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93 |
国药准字H200543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的治疗准备、镜下血尿的对症治疗、各种妇科手术前的消毒。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的治疗准备、镜下血尿的对症治疗、各种妇科手术前的消毒。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