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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唑嘌呤片

硫唑嘌呤片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进口

Excella GmbH & Co.KG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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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唑嘌呤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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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唑嘌呤片
硫唑嘌呤片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为: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7N7O2S分子量:277.27

本品主要成分: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生产企业

Excella GmbH & Co.KG

GlaxoWellcome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70288

H201103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饭后以足量水吞服。器官移植后,应长期维持治疗,否则将会出现预期的排斥反应...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参见【注意事项】)。

副作用

过敏反应非常罕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临床可观察到以下几种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全身不适、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发热、寒战、疹病、皮疹、脉管炎、肌痛、关节痛、低血压、肝肾功能失调和胆汁郁积(参见胃肠道反应部分)。多数情况下,重复给药证明不良反应与本品相关。大多数不良反应在立即停止服用硫唑嘌呤并给予适宜的支持性循环治疗后消失。曾有报导极个别病例因明显病变而导致死亡。当出现本品过敏反应后,应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慎重考虑继续使用本品治疗的必要性。致癌性良性和恶性肿瘤(包括囊肿和息肉)罕见:肿瘤、包括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他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以及原位子宫颈癌,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和骨髓发育不良。(参见[注意事项])接受免疫抑制的患者,其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它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和原位子宫颈癌发生的危险性增加,特别是接受冲击性治疗的移植患者,该治疗应维持在最低的有效剂量水平。免疫抑制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其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准备近期内怀孕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对人类存在潜在的致畸作用。因此应建议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的配偶需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果患者怀孕,则需慎重权衡利弊,因为已在动物实验中观察到了畸胎现象(参见[药理毒理])。孕妇服用硫唑嘌呤后,在胎儿血液和羊水中均可测到低浓度的硫唑嘌呤和/或其代谢产物。有报道称曾有部分妊娠期服用过硫唑嘌呤的孕妇所产下的新生儿有白细胞减少和/或血小板减少症发生,故建议妊娠期用药患者额外进行血液学监测。哺乳期妇女已证实哺乳期妇女服用硫唑嘌呤后,在初乳和母乳中可测得6-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干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 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已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非常高的使用剂量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害。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实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 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 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干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 静脉注射沙丁胺醇或偶尔服用沙丁胺醇片可用来处理无合并症的早产,但不能用于怀孕六个月内的先兆流产。静脉注射沙丁胺醇禁用于产前出血,因子宫松弛会造成更多地出血。同样使用沙丁胺醇治疗孕妇哮喘也会产生子宫出血的危险。已有使用沙丁胺醇后造成自然流产出现子宫大量出血的报道。应特别注意孕期糖尿病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沙丁胺醇是一选择性的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治疗剂量下,治疗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5分钟内快速起效,药效持续4至6小时,其主要作用于位于支气管平滑肌上的β2-肾上腺素能受体。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

1.哮喘的控制应常规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并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监测患者的治疗反应。支气管扩张剂不应该作为患有严重哮喘及不稳定性哮喘患者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治疗药物。在哮喘控制中出现突然的和进行性的恶化提示有生命危险的可能时,应考虑使用或增加激素用量,被认为有危险的患者应监测其每日峰流速。医生应该考虑给这些患者使用最大推荐剂量的吸入皮质激素和/或给予口服皮质激素进行治疗。若需要更大剂量的短效支气管扩张药,特别是短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缓解症状,表明哮喘的控制恶化。应告诫患者,如发现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疗效下降或需使用比平时更大剂量,应去咨询医生。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患者的病情,并考虑加强抗炎治疗(如:加大吸入皮质激素的剂量或口服一个疗程皮质激素),必须采取常规的方式治疗严重恶化的哮喘。若认为患者病情危险,则应改为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 2.动物实验显示,一些拟交感神经药物在高剂量下会引起心脏反应。因此,不能排除长期使用这类药物治疗引起心肌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3.应关注那些接受大剂量沙丁胺醇或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的患者,及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功能不全或糖尿病的患者。 4.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所含抛射剂为无氟利昂配方的氟氢烷。动物实验表明,该抛射剂没有明显的药理作用,即便在出现昏迷和对儿茶酚胺的心律失常作用的敏感性减弱的非常高暴露浓度下,其对心脏的致敏性作用仍弱于三氯甲烷(CFC-11)。 5.甲状腺毒症患者服用沙丁胺醇应慎重。 6.过量使用将诱发耐受状态并导致低血氧的恶化。 7.经肠道外或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会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严重的急性哮喘患者需特别警惕,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激素、利尿剂以及缺氧会增加低钾血症出现的可能,上述情况下,建议对患者的血钾水平进行监测。 8.应牢记沙丁胺醇有诱发低血钾而造成的心律不齐的可能性,特别是洋地黄化患者注射沙丁胺醇后。 9.应对患者吸药方式加以指导,确保吸药与吸气同步进行,以使药物最大程度达到肺部。应告知患者可能在吸药时会发现本品的味道与其它以前使用过的气雾剂有所不同。 10.只有在医师的指导下,方可增加用药剂量或用药频率。如果在先前有效的剂量下,症状缓解时间维持不足3小时,建议患者寻求医师的帮助,以增加其他任何必要的治疗措施。 11.尚无对驾驶和机械操纵的影响的报道。 12.运动员慎用。